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》、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》和《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进一步加强我市放射卫生监督管理,受市卫生计生委委托,定于7月份举办两期“2017年深圳市牙科放射工作人员培训班”,培训结果将作为申办《放射诊疗许可证》、《放射工作人员证》条件之一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
1、医疗机构中从事牙科X射线放射诊断的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;
2、已参加2016年度及2017年度第一期培训的人员除外。
二、培训内容
1、新职业病防治法及放射诊疗管理;
2、放射职业危害及放射卫生发展方向;
3、深圳市放射诊疗许可管理;
4、放射工作场所检测与评价技术要点等。
三、培训时间、地点及费用
(一) 培训时间:
第一期:7月6日,报到时间为7月6日上午8:30-9:30
第二期:7月7日,报到时间为7月7日上午8:30-9:30
(二) 培训地点: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2019号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综合楼16楼B1607多功能厅;
(三) 培训费用:500元/人(含培训费和用餐费等),交通费用自理;
(四) 培训费支付可用现金、刷卡或者转账。需转账的单位请将培训费转入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账户(备注栏须注明汇款单位名称)。账号:4000024519200009875,开户银行:工商银行桂园支行。汇款后请与我院放卫科联系,电话:84356829。报到时请将汇款凭据交会务组确认开具发票。
四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张怡、朱剑葱
联系电话:84356800-8112、84356829
报名邮箱:szfwpx@126.com
五、有关要求
1、各牙科放射诊疗单位依法组织本单位牙科放射工作人员参加培训,培训经考核合格者发放《培训证书》,培训结果将作为牙科放射诊疗许可和人员上岗的条件之一;
2、各单位于6月30日前将《报名回执》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szfwpx@126.com,以便根据报名情况做出具体安排,逾期不再接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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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》、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》和《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进一步加强我市放射卫生监督管理,受市卫生计生委委托,定于7月份举办两期“2017年深圳市牙科放射工作人员培训班”,培训结果将作为申办《放射诊疗许可证》、《放射工作人员证》条件之一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
1、医疗机构中从事牙科X射线放射诊断的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;
2、已参加2016年度及2017年度第一期培训的人员除外。
二、培训内容
1、新职业病防治法及放射诊疗管理;
2、放射职业危害及放射卫生发展方向;
3、深圳市放射诊疗许可管理;
4、放射工作场所检测与评价技术要点等。
三、培训时间、地点及费用
(一) 培训时间:
第一期:7月6日,报到时间为7月6日上午8:30-9:30
第二期:7月7日,报到时间为7月7日上午8:30-9:30
(二) 培训地点: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2019号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综合楼16楼B1607多功能厅;
(三) 培训费用:500元/人(含培训费和用餐费等),交通费用自理;
(四) 培训费支付可用现金、刷卡或者转账。需转账的单位请将培训费转入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账户(备注栏须注明汇款单位名称)。账号:4000024519200009875,开户银行:工商银行桂园支行。汇款后请与我院放卫科联系,电话:84356829。报到时请将汇款凭据交会务组确认开具发票。
四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张怡、朱剑葱
联系电话:84356800-8112、84356829
报名邮箱:szfwpx@126.com
五、有关要求
1、各牙科放射诊疗单位依法组织本单位牙科放射工作人员参加培训,培训经考核合格者发放《培训证书》,培训结果将作为牙科放射诊疗许可和人员上岗的条件之一;
2、各单位于6月30日前将《报名回执》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szfwpx@126.com,以便根据报名情况做出具体安排,逾期不再接受。